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防、扑救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工作、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育消防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演练 第六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学习消防知识 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 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消防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消防学术交流和消防宣传教育.推广先进消防技术 加强消防行业自律管理,鼓励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消防事业进行捐赠,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 建立消防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提供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依法设立消防公益基金 支持消防救援公益事业,第八条 每年11月为本省消防安全月、11月9日为消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