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火灾预防,扑救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工作、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育消防安全文化 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演练.第六条,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消防行业协会依照法律 法规和协会章程 开展消防学术交流和消防宣传教育 推广先进消防技术,加强消防行业自律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消防事业进行捐赠.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建立消防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提供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依法设立消防公益基金、支持消防救援公益事业.第八条、每年11月为本省消防安全月。11月9日为消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