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 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42/T 559-2022
  • 湖北省婴幼儿日间照料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DB42/T 1596-2020
  • 十堰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诚信评价实施规范 DB4203/T 182-2020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小型公共场所(试行) DB4212/T 25-2020
  • 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4228/T 016-2017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公共厕所(试行) DB4212/T 11-2020
  •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2014年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防控人员(试行) DB4212/T 17-2020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旅行者(试行) DB4212/T 27-2020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六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 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第三十八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 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 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 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 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 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四 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 另发给一次性奖金、五 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 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第三十九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