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六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 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 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 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 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四 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五、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 第三十九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