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 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罚没收入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第三十七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 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 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 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的规定,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第三十八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 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三,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 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四、农村独女户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五 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 宅基地、调整责任田 自留山,自留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第三十九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分别发给特别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