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十七条.提倡优生,鼓励公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优生。节育咨询门诊.进行优生、节育指导、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第十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发现育龄夫妻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以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第十九条,妇女妊娠期间,所在单位应当调换对其健康有害的工作岗位或场所,以保护孕妇和胎儿。第二十条,育龄夫妻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 适宜的避孕措施,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器 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 精、管结扎术,复通术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设置标准.业务范围 服务项目,按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个体医疗机构和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施行节育手术.第二十三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确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费治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或政府购买的保险予以保障。治疗终结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资。福利 是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生活困难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给予照顾。并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给予救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事故,经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或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按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县 市,区,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站,乡、镇。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所 村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县级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药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的免费发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