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五条,对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处以罚款的。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不执行健康检查制度或测尘制度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 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三,假报测尘结果或尘肺病诊断结果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劳动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敬告.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对处以罚款的、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 可并处挪用经费总额10 的罚款,三 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 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可并处五百元以上 三千元以下罚款。四.招收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治理的处罚.逾期不采取措施治理的、由劳动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第二十九条、新建、改建 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其工程设计和竣工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审查验收同意而擅自施工 投产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 可分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企业重新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经验收仍不合格的 可给予限期治理或停业整顿的处罚.第三十条,行政处罚的权限。一。警告、限期治理,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决定,二、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由市,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决定 三 停业整顿的处罚 应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罚款应正式出具收据.并一律上交当地财政,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但对停业整顿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上级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测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