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阳市绿地建设技术规程 DB4105/T 152-2020
  • 开封市现场检验管理规范 DB4102/T 013-2020
  • 驻马店市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 DB4117/T 286-2020
  • 濮阳市生猪养殖场消毒技术规范 DB4109/T 012-2020
  • 开封市检测设备计量溯源管理指南 DB4102/T 004-2020
  • 河南省建筑施工斜拉悬挑式卸料平台安全技校标准(住建部公开版) DBJ41/T 225-2019
  • 河南省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技术规程 DB41/T 2078-2020
  • 安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 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公告规范 DB41/T 1977-2020
  • 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
第四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对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职工有下列疾病之一的、不得从事粉尘作业、一 活动性结核病.二。慢性肺疾病 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三、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四,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第二十一条.企业 事业单位对在职和离职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 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间隔时间是、一、尘肺病患者 每年复查一次,二 作业场所中石棉尘或游离二氧化矽含量10,以上的粉尘,监测合格率低于60,时,作业人员每年检查一次 三 作业场所中游离二氧化矽含量在10,以下的粉尘,监测合格率高于60、时,作业人员每二年检查一次、四、粉尘浓度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时.作业人员每三年检查一次、第二十二条,健康检查的项目包括 一 职业史.二.自觉症状及既往史、三.结核病接触史、四.一般临床检查,五.胸部X线摄片 六.其它特殊检查,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立即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治疗时间每年不得少于三个月。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 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按照卫生部、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按季度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本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职工尘肺病发生和死亡情况,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