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车道检测技术规范 DB45/T 2122-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溶区公路隧道技术规范 DB45/T 2125-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2012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乡村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规范 DB45/T 2065-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商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 DB45/T 2010-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 45-004-2012
  •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2009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DB45/T 2127-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区高速公路边坡防治施工技术规程 DB45/T 1973-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活动气象服务规范 DB45/T 2153-2020
第三章、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第十五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国务院 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 未作规定的 可以向对申请事项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对法律援助事项的受理发生争议的 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指定受理、第十六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或者证件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或者证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第十七条、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按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具 已持有经济困难证件的不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请求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属经济困难的、应当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书面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或者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