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体格检查与政治审查.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安排 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格检查组.设立体检站 组织实施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体检站实行封闭式体检和管理.除体检站工作人员和参加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检站 第十三条.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 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的送检的应征公民人数、从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中择优确定送检人员,并组织送检人员到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第十四条,应征公民应当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兵役登记证.体格检查初检表和预定征集公民通知书参加体格检查.并如实反映病史和健康状况,应征公民参加体格检查应当视为出勤、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和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不得以此为由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合同,无工作单位的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参加征兵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及家属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五条,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实施、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配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负责应征公民政治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政治审查工作纪律。保守政治审查秘密,第十六条 县.市,区、公安机关应当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外出应征公民外出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应征公民暂住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征集地公安机关的要求 对应征公民暂住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