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福建省施工升降机用滑触线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887-2020
  • 福建省土壤中砷、铅、铜、锌、镉、铬、镍、镁、钾、钙、锰、铁、硒、钼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5/T 1142-2020
  • 龙岩市海绵城市条例 2023年
  • 福建省土地登记条例
  • 福建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工作规范 DB35/T 1880-2019
  • 福建省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 13-323-2019
  • 福建省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标准 DBJ/T 13-273-2017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 福建省工业电子雷管起爆信息采集和验证技术规范 DB35/T 1923-2020
  • 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管理规程[附条文说明] DBJ/T13-144-2019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第七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八条、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本人自愿缴纳的除外、工资总额的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九条,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单位变更,终止的。应当在变更。终止之日起十日内 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单位招用 辞退,裁减人员的、应当在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三日内办妥相应的变更手续.第十条 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数额和参保职工名单 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其中属于应当由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向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出具缴费凭证.并于征收之日起五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单位缴费数额和参保职工名单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档案、并于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的单位缴费数额和参保职工名单之日起五日内、向单位和职工分别出具单位缴费手册和职工缴费凭证.第十一条.单位因严重亏损不能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缓缴.经批准缓缴的 在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失业保险费及其利息,第十二条。单位因破产 解散等原因终止的 在清算财产时,应当依法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清偿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每季度公布一次本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职工有权向本单位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单位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其提供,职工发现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