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房屋,财产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第六十七条、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老年人组织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或者合同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二,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三。未按照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或者提供养老服务的 四,擅自改变养老机构性质,或者将养老服务设施挪作他用的、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享受减免或者优惠政策的。有关部门可以中止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收回已发放的补助.补贴和减免的费用,第六十九条.涉及老年人的工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无障碍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未尽到维护和管理职责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有关单位,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条,有关机构或者组织不按规定支付养老金、报销医疗费用以及支付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 或者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给付、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部门或者组织 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改正,第七十一条。有关部门和组织未依法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致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