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集体合同内容,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订立集体合同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劳动定额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合同管理,五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六,保险和福利、七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八,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技能培训.九,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十,特殊情形下的职工权益保护.十一,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十二。集体合同期限 十三,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 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二、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三、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 四、奖金 津贴 补贴等分配办法,五 加班加点、病假 休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主要包括。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及办法,二、加班、加点办法。三、周休息日安排 四 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日安排,五,带薪年休假及其他假期安排、第二十二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主要包括.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二,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三,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四.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五 职业病的防治和保障,六,定期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三条,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一,社会保险的种类,范围 标准,二,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标准、三,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四,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五 职工疗养和休养 六.医疗期的延长及其待遇。七.福利费的使用方案,第二十四条。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主要包括,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三 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 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的内容 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 职务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