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 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 教唆。胁迫 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 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 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 增加的,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