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 教学 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 港口.码头、机场。商场 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 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 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 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 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二 追逐.拦截他人的、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 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 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 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