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 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 扒乘机动车 船舶 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 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 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 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 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 教唆、胁迫,诱骗 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 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