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 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 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 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 条幅等物品的。四 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 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 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 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 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 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 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 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 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 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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