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 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 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 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 条幅等物品的,四 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 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 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 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 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 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情节严重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 修改、增加 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