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义务和纪律.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 应当立即救助 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 应当给予帮助 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 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 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