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