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对在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限期治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但停业整顿的处罚。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一.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逾期不采取措施的。二,任意拆除防尘设施。致使粉尘危害严重的 三、挪用防尘措施经费的,四、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擅自施工 投产的,五。将粉尘作业转嫁 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六。不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和测尘制度的,七.强令尘肺病患者继续从事粉尘作业的 八,假报测尘结果或尘肺病诊断结果的。九 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粉尘作业的、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理的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但是、对停业整顿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 上级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监督.监测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情节轻微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