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诚信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第七条,下列从事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诚信信息 记入诚信档案,一.证券业从业人员、期货从业人员和基金从业人员 二.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交易者.三.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转让证券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四.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运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账户开立、资金存放,登记结算,等业务的机构。五。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发行担保人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总代表。首席代表、六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基金服务机,构、期货合约交割仓库以及期货合约标的物质量检验检疫机构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七、为证券期货业务提供存管、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存管、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八,为证券期货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者软硬件产品的供 应商、九 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提供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他公关服务的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十.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人员。十一.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十二,其他有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相关的违法失信行为的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八条、本办法所称诚信信息包括.一、公民的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二,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单位和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期货市场行业协会 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等全国性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以下简称证券期货市 场行业组织 作出的表彰 奖励,评比,以及信用评级机构 诚,信评估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诚信评估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四、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及收购人所作的公开承诺的未履行或者.未如期履行,正在履行,已如期履行等情况、五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和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六.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措施,七。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及采取强制措施 八,到期拒不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及监督管理措施.因拒不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检查、调查被有关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处理决定。以及拒不履、行已达成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协议.九 债券发行人未按期兑付本息等违约行为.担保人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十.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移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十一,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 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者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十二 因证券期货犯罪或者其他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十三,因证券期货侵权,违约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较.大民事赔偿责任.十四.因违法开展经营活动被银行,保险 财政.税收、环保。工商。海关等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十五 因非法开设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或者组织证券期货交 易被地方政府行政处罚或者采取清理整顿措施、十六,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以及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开除。十七 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期货交易等信用交易中的违约失信信息.十八,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行为信息,第九条,诚信档案不得采集公民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信息,第十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二 项所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受表彰 奖励,评比和信用评级 诚信评估信息。由其自.行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报、记入诚信档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报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诚信信息 记入诚信档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报的诚信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一 项,第,三,项至第.十、一,项诚信信息,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依其职责采集并记入诚信档案。第、十六。项,第。十七、项诚信信息 由相关证券期货市场行业组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采集并记入诚信档案、其他诚信信息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共享等途径采集并记入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记入诚信档案的诚信信息所对应的决定或者行为,经法定程序撤销 变更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应删除。修改该诚信信息,第十三条,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 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5。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章对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 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对其产生的违法失信信息 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前款所规定的效力期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超过效力期限的违法失信信息,不再进行诚信信息公开,并、不再接受诚信信息申请查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本办、第十七条申请查询自己信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