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第二十三条。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学生伤害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 按照有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时,认为学校有责任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相应的调解方案,第二十五条。对受伤害学生的伤残程度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当地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医院或者有关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人体伤残标准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 住房 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 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经调解形成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由学校负担的赔偿金.学校应当负责筹措 学校无力完全筹措的、由学校的主管部门或者举办者协助筹措,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举办者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设立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依法筹措伤害赔偿金,第三十一条、学校有条件的,应当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中小学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 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