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委托代征管理职责。第十七条 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税务机关应当监督。管理,检查委托代征业务、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代征人资格,确定,登记代征人的相关信息 二 填制,发放、收回.缴销,委托代征证书.三、确定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税率等.四.核定和调整代征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并通知纳税人和代征人执行。五.定期核查代征人的管户信息、了解代征户籍变化情,六,采集委托代征的征收信息。纳税人欠税信息.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等信息.七,辅导和培训代征人 八。在有关规定确定的代征手续费比率范围内 按照手续费与代征人征收成本相匹配的原则 确定具体支付标准 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九、督促代征人按时解缴代征税款。并对代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十,其他管理职责。第十八条。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代征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二,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发票,确保税收票证和发票安全,三,代征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四,建立代征税款账簿 逐户登记代征税种税目、税款金额及税款所属期等内容,五 在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以及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六、对拒绝代征人依法代征税款的纳税人,自其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报告税务机关。七,在代征税款工作中获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为纳税人保密,第十九条,代征人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第二十条,代征人应根据。委托代征协议书,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征税款手续费。不得从代征税款中直接扣取代征税款手续费.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