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管理.第四十四条.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中、除驾驶人外、还应当在专用车辆上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确保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携带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当安装 粘贴符合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20300 要求的安全标示牌,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时 还应当随车携带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单证报告,第四十五条.危险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在车辆运行期间通过定位系统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监控管理、第四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第四十七条 驾驶人应当确保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第四十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措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一,城市 含县城.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人流密集场所,居民生活区,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景区,自然保护区,三.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隧道群,桥隧相连路段及水下公路隧道。四.坡长坡陡。临水临崖等通行条件差的山区公路.五,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除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确需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时至6时之间确定。公安机关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 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合理的绕行路线,设置明显的绕行提示标志,第五十条、遇恶劣天气 重大活动 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公安机关可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并做好告知提示,第五十一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的.驾驶人 押运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