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3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此处只单独列出关于本文的修改详情,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海关。外汇部门出具的相关事宜 修改为,海关出具的相关事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