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的要求制作民事,行政检察文书,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的民事 行政案件,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一的要求建立民事,行政检察案卷。第五十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 行政抗诉案件、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复制费用可以由当事人承担.第五十一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 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同时废止,附件一,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立卷顺序.一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正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抗诉书或者检察建议书,二。原审判决书。裁定书,三。证据材料、四,其他应当列入正卷的材料,二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副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诉书,二,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三。立案审批表、四,立案决定书。五 立案通知书。六 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 七、终止审查通知书、八.转办函,交办函。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九、调。借 阅案卷函.十。补充调查通知书,十一,传票,十二,阅卷笔录、十三,审查终结报告 十四.讨论案件记录,十五.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的原本和正本、提请抗诉报告书 不抗诉决定书或者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十六。撤销抗诉决定书、撤回抗诉决定书 十七.指派出庭通知书。十八 出庭通知书,十九,出庭意见,二十,出庭笔录。二十一.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二十二,抗诉再审判决,裁定 登记表 二十三,送达回证。二十四。其他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终止审查和不抗诉案件的案卷。参照前款规定的顺序排列。三.人民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案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提请抗诉报告书.二,申诉书.三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 四 证据材料、五、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六.立案审批表、七、立案决定书,八、立案通知书.九,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十,转办函、交办函,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十一、调。借,阅案卷函、十二 补充调查通知书。十三.传票.十四 阅卷笔录,十五 审查终结报告、十六,讨论案件记录,十七、送达回证,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参考条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