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 样本、的要求制作民事.行政检察文书,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的民事.行政案件,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一的要求建立民事,行政检察案卷,第五十条,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复制费用可以由当事人承担,第五十一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同时废止,附件一、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立卷顺序,一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正卷 按照下列顺序排列,一、抗诉书或者检察建议书,二.原审判决书 裁定书.三,证据材料、四 其他应当列入正卷的材料,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建议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副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一。申诉书。二,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三。立案审批表,四,立案决定书,五,立案通知书.六 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七,终止审查通知书 八.转办函,交办函 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 九、调 借.阅案卷函.十 补充调查通知书 十一、传票。十二、阅卷笔录.十三,审查终结报告,十四,讨论案件记录,十五。抗诉书.检察建议书的原本和正本,提请抗诉报告书,不抗诉决定书或者不提请抗诉决定书。十六,撤销抗诉决定书.撤回抗诉决定书 十七、指派出庭通知书 十八,出庭通知书。十九。出庭意见.二十 出庭笔录、二十一 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二十二,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 二十三.送达回证,二十四,其他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终止审查和不抗诉案件的案卷,参照前款规定的顺序排列,三.人民检察院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的案卷 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提请抗诉报告书,二 申诉书,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四,证据材料,五、受理案件登记审查表。六、立案审批表。七、立案决定书.八。立案通知书,九,听取当事人陈述笔录、十、转办函,交办函.催办函或者移送案卷函 十一.调、借.阅案卷函、十二,补充调查通知书。十三,传票.十四,阅卷笔录 十五,审查终结报告、十六、讨论案件记录、十七,送达回证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参考条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