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活体检查。第十三条。活体检查主要是对被害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损伤情况 生理状态.病理状态和各器官 系统功能状态等进行检验。鉴定。一,个人特征.查明性别、年龄,检查血型及生理、病理特征,二。检查人身是否有伤和损伤程度 推断损伤性质。受伤时间。致伤工具等.三。检查有无被奸、妊娠,分娩以及性功能状态。协助解决有无性犯罪方面的问题.四、查明人体有无中毒症状和体征 检查体内是否有某种毒物,并测定其含量及人体途径等、五,检查有关人的精神状态.确定有无精神病及其类型。并断定其辨认能力或责任能力,第十四条。活体检查一般由办案人员带领被检人在法医活体检验室内进行。被检人因健康关系不能行动。可在医院或家里进行.对妇女身体检验时。应由女法医进行 无女法医时,要有女工作人员在场,第十五条。对伤害 疾病有关的活体检验。必须将被检人的病历及有关材料送交法医鉴定人 涉及临床医学各科时、可聘请专家共同鉴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