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第五条.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 列入财政预算 由国库开支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