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第三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 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 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 依法独立行使调查 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 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 广播 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第七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第八条,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第九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 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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