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应急机构。第六条,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第七条。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 国务院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为其办事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本部门的地震应急机构,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