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律师事务所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律师法 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法行为,一.违反规定不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和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二 向委托人索要或者接受规定。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 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三,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 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 合伙人.组织形式等事项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二 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展合伙人、办理合伙人退伙、除名或者推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三,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分立。合并,设立分所。或者终止。清算、注销事宜的。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一,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办企业,并委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职务的、二。从事与法律服务无关的中介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性活动的,第二十六条。律师事务所从事或者纵容.放任本所律师从事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违法行为。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 一,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二。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律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利益冲突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各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三,明知本所律师及其近亲属同委托事项有利益冲突,仍指派该律师担任代理人 辩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四、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二,接受指派后、不按规定及时安排本所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或者拒绝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提供条件和便利的,三.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违法行为、一,在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检查,监督工作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拒不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提供不实 虚假的材料,或者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材料的.二。在参加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执业评价,评先创优活动中、提供不实,虚假.伪造的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 在办理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设立分所 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清算 注销的过程中。提供不实。虚假.伪造的证明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属于、律师法。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一、不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律师事务所无法正常运转的,二。不按规定对律师执业活动实行有效监督,或者纵容,袒护、包庇本所律师从事违法违纪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纵容或者放任律师在本所被处以停业整顿期间或者律师被处以停止执业期间继续执业的 四、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考核。或者经年度检查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的。五、不按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 不依法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