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律师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二,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 或者在获准变更后仍以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的,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三,以对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等方式承揽业务的,四。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违法行为。一.在同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同时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二,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时为被告人和被害人担任辩护人,代理人,或者同时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的,三,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与顾问单位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 四,曾担任法官 检察官的律师。以代理人.辩护人的身份承办原任职法院,检察院办理过的案件的,五、曾经担任仲裁员或者仍在担任仲裁员的律师,以代理人身份承办本人原任职或者现任职的仲裁机构办理的案件的、第八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所在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诉讼法律事务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违法行为。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接受指派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私自接受委托 收取费用 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一,违反统一接受委托规定或者在被处以停止执业期间。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的,二,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私自收取.使用,侵占律师服务费以及律师异地办案差旅费用的,三.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外又向委托人索要其他费用,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的.四。向法律援助受援人索要费用或者接受受援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第十一条.律师接受委托后。除有下列情形之外.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属于.律师法 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委托事项违法 或者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二.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据材料的。三、委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约定义务的,四,律师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受到停止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五 其他依法可以拒绝辩护、代理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违法行为.一 采用诱导,欺骗,胁迫 敲诈等手段获取当事人与他人争议的财物,权益的,二.指使,诱导当事人将争议的财物,权益转让 出售、租赁给他人 并从中获取利益的,第十三条、律师未经委托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授权或者同意,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或者结束后.擅自披露。散布在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违法行为。一,在承办代理、辩护业务期间、以影响案件办理结果为目的。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会见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二,利用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三。以对案件进行歪曲 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或者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等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 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违法行为,一,利用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时机,以向其馈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方式行贿的、二、以装修住宅 报销个人费用 资助旅游娱乐等方式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的 三。以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住房或者其他物品等方式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的,四,以影响案件办理结果为目的,直接向法官 检察官 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律师 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违法行为,一。在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检查 监督工作中,向其隐瞒真实情况、拒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实 虚假材料,或者隐匿 毁灭,伪造证据材料的.二、在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执业评价.评先创优活动中、提供不实,虚假 伪造的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三 在申请变更执业机构.办理执业终止,注销等手续时,提供不实.虚假 伪造的材料的,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违法行为 一 故意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仲裁机构提交虚假证据、或者指使。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的,二.指示或者帮助委托人或者他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指使或者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威胁 利诱证人不作证或者作伪证的,三、妨碍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合法取证的。或者阻止他人向案件承办机关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向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或者证据材料的、二、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暗中配合 妨碍委托人合法行使权利的、三,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故意延误,懈怠或者不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给委托人及委托事项的办理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的,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的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一、在法庭 仲裁庭上发表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发表扰乱诉讼,仲裁活动正常进行的言论的,二,阻止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致使诉讼。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三、煽动、教唆他人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的。四,无正当理由.当庭拒绝辩护 代理.拒绝签收司法文书或者拒绝在有关诉讼文书上签署意见的,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律师、煽动 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违法行为。一 煽动 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集会 游行示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交通秩序.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非法手段表达诉求,妨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抗拒执法活动或者判决执行的。二,利用媒体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教唆当事人以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手段干扰诉讼、仲裁及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八项规定的律师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 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违法行为、一.在承办代理.辩护业务期间。发表 散布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法官 检察官,仲裁员及对方当事人、第三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二。在执业期间。发表。制作 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信息 音像制品或者支持。参与、实施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目的活动的.第二十二条。律师违反保密义务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属于,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第九项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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