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 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被动用 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被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有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传销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或者发现传销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