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执法监督与考核评价,第七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现场督察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检查和考核制度.对模范遵守法纪 严格执法的交通警察、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执勤执法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 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警察工作职责 结合辖区交通秩序.交通流量情况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不同岗位管理的难易程度 安排勤务工作、确定执勤执法任务和目标,以执法形象 执法程序、执法效果.执法纪律。执勤执法工作量.执法质量.接处警等为重点.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交通警察执法效果的唯一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定期公布,记入交通警察个人执法档案 并与交通警察评先创优、记功、职级和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分配挂钩,兑现奖励措施,第七十八条。省。市,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坚决查处交通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通过接待群众及时发现交通警察在执法形象,执法纪律 执法程序.接处警中出现的偏差。失误。随时纠正。使执法监督工作动态化 日常化,第八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交通警察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执法档案的具体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商公安法制部门按照执法质量考评的要求统一制定。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执法档案应当定期分析交通警察的执法情况.发现.梳理带有共性的执法问题 制定整改措施,第八十二条。交警大队应当设立专职法制员、交警中队应当设立兼职法制员,法制员应当重点审查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的事实依据、证据收集.程序适用。文书制作等,规范交通警察案卷.文书的填写、制作。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使用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实行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加强对交通警察执法情况的分析 研判、第八十四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二,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三 利用职务便利索取 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六。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七、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八,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