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等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指导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 制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认定,采集.公开 评价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