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八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应当执行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三 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四。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五 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六 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第八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第八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第八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 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第八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 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的方法。第九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 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第九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定额管理的范围,规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第九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 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 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第九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第九十六条 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第九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 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