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四、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五。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第八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第八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第八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第八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第九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 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第九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 原始记录的格式 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 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第九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定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 规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第九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第九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第九十六条,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 成本分析等 第九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