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2004版本,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第五十七条中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部.修改为,商务部 同时,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认为.修改为,商务部认为。删去第十六条、第十八条中的 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及第五十条中的,商国家经贸委后,二,将第七条中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经贸委,修改为、商务部,三.删去第十八条第二款,相应地将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调查机关。修改为,商务部 四,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中的,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修改为.商务部,同时.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修改为。予以公告,五.将第三十六条中的、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修改为.商务部.六,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七 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第四十五条中的 现金保证金,修改为,保证金.八、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 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九、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应出口经营者请求或者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调查机关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修改为、应出口经营者请求 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或者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倾销和损害继续进行调查、同时。将该条第二款中的、作出倾销或者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 修改为、作出倾销和损害的肯定裁定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 十,在第三十七条中增加.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的规定.将这一条修改为,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十一。在第四十四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发起调查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前款所列两种情形并存的、可以对有关进口产品采取进口登记等必要措施,以便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十二,将第四十七条中的,在调查期间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修改为。在调查期内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该产品的新出口经营者.此外 对个别文字作了修改.本决定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