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会议制度。三十五。国务院实行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度,三十六、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 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十七、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 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二 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三 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三十八。提请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总理确定,会议文件由总理批印。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议题和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三十九。国务院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向总理请假、国务院全体会议其他组成人员或国务院常务会议列席人员请假、由国务院办公厅向总理报告,四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纪要,由总理签发.四十一,国务院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 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不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全国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