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协议与发放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 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或条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对于金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签订有关合同和文件 不含用于个人住房用途的贷款。当面签约的,贷款人应当对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相关影像、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 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压降授信额度 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按合同约定办理抵.质,押物登记的 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质。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 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 负责落实放款条件 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第三十一条,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