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协议与发放第二十六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或条款、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对于金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贷款、可通过电子银行渠道签订有关合同和文件,不含用于个人住房用途的贷款。当面签约的.贷款人应当对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善保存相关影像,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 支付对象、范围 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的提前收回贷款,调整贷款支付方式,调整贷款利率,收取罚息 压降授信额度,停止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按合同约定办理抵、质.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质,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第三十一条。借款合同生效后 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