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排 水9.2.1、石油储备库的含油与不含油污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放。含油污水应采用管道排放、未被油品污染的地面雨水和生产废水可采用明渠排放,但在排出储备库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水封装置与围墙之间的排水通道应采用暗渠或暗管.9。2.2,油罐脱水排水井上沿高度不应低于罐组地面0.8m。9、2,3,防火堤内的含油污水管道引出防火堤时,应在堤外采取防止油品流出罐组的切断措施、9 2 4。含油污水管道应在下列各处设置水封井 1,防火堤或建筑物,构筑物的排水管出口处 2.支管与干管连接处,3、干管每隔300m处。9,2.5,石油储备库的污水管道在通过储备库围墙处应设置水封设施,9,2、6、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自最低的管底算起.其深度不应小于0。25m。9。2 7,雨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适当加大雨水在罐组内的停留时间 降低雨水的设计流量,2。罐区排出雨水宜采用明沟系统,3 当雨水需要使用水泵提升排放时.雨水排出泵宜使用同一规格的水泵 雨水排出泵总数量不宜超过5台。9、2、8、含油污水和含油雨水宜共用一个管道系统。9,2.9,洗罐排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入含油污水管道系统,9 2,10,含油污水管道宜采用连续铸铁管道。纯水泥接口或采用球墨铸铁管道 耐油胶圈接口,也可以采用钢管或复合材料管、接口可以采用焊接或其他形式,9、2,11、雨水排放如使用管道系统,雨水管道宜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管或复合材料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