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维护与拆除8.1,维、护8、1 1.维护的主要目的为保证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安全 保障结构在服役期内的正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应明确检查 维护的内容,范围和执行计划,不同安全等级,类型及环境条件不同的结构 其维护检查及管理的制度也不应相同,应具有针对性,8。1.2,维护应以预防为主。尽早发现问题。主要技术手段包括日常维护、检测、鉴定与监测技术、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结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检查可以发现未按使用说明书操作的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 评估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结构应进行检测与鉴定 结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根据结构的类型 设计工作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 按照本规范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8,1。3、巡视检查内容应包含主体结构外观.损伤,超载使用情况,危险品堆放及异常等情况,评估应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测或修缮、结构损伤应检查材料锈蚀,焊缝开裂与螺栓松脱 构件过度变形以及结构拆改等情况,荷载变化应检查结构是否存在用途改变,堆积重物,存放危险物品。以及火灾 爆炸,撞击等隐患,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中应注意维护,悬挑阳台 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注意维护、发现锈蚀或其他损伤应及时进行评估与检测,8、1 4 根据统计。95 以上的鉴定项目是以解决安全性、包括整体稳定性、问题为主 并注重适用性和耐久性问题,包括工程事故处理或满足技术改造,增产增容的需要以及抗震加固.还有一部分为维持或延长工作寿命.需要解决安全性和耐久性问题等 以确保工业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 本条规定了既有钢结构建筑需要开展鉴定工作的情况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