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维护与拆除8、1、维,护8、1.1,维护的主要目的为保证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结构在服役期内的正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应明确检查 维护的内容 范围和执行计划,不同安全等级,类型及环境条件不同的结构.其维护检查及管理的制度也不应相同、应具有针对性.8、1,2。维护应以预防为主。尽早发现问题 主要技术手段包括日常维护 检测。鉴定与监测技术.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结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检查可以发现未按使用说明书操作的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评估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结构应进行检测与鉴定。结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根据结构的类型、设计工作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本规范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8,1。3.巡视检查内容应包含主体结构外观、损伤。超载使用情况,危险品堆放及异常等情况.评估应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测或修缮。结构损伤应检查材料锈蚀,焊缝开裂与螺栓松脱。构件过度变形以及结构拆改等情况 荷载变化应检查结构是否存在用途改变。堆积重物、存放危险物品.以及火灾。爆炸,撞击等隐患,梁 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 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 使用中应注意维护、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注意维护,发现锈蚀或其他损伤应及时进行评估与检测。8、1、4。根据统计 95。以上的鉴定项目是以解决安全性。包括整体稳定性,问题为主 并注重适用性和耐久性问题,包括工程事故处理或满足技术改造,增产增容的需要以及抗震加固、还有一部分为维持或延长工作寿命 需要解决安全性和耐久性问题等,以确保工业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既有钢结构建筑需要开展鉴定工作的情况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