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维护与拆除8。1。维。护8。1,1。维护的主要目的为保证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结构在服役期内的正常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应明确检查 维护的内容.范围和执行计划、不同安全等级.类型及环境条件不同的结构.其维护检查及管理的制度也不应相同 应具有针对性。8.1。2.维护应以预防为主.尽早发现问题,主要技术手段包括日常维护.检测 鉴定与监测技术。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保障结构安全使用,日常维护检查可以发现未按使用说明书操作的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评估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结构应进行检测与鉴定,结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应当根据结构的类型 设计工作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本规范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8 1.3。巡视检查内容应包含主体结构外观。损伤.超载使用情况。危险品堆放及异常等情况、评估应根据巡视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测或修缮,结构损伤应检查材料锈蚀。焊缝开裂与螺栓松脱,构件过度变形以及结构拆改等情况 荷载变化应检查结构是否存在用途改变。堆积重物,存放危险物品.以及火灾.爆炸。撞击等隐患 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中应注意维护.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注意维护.发现锈蚀或其他损伤应及时进行评估与检测。8。1.4 根据统计,95、以上的鉴定项目是以解决安全性,包括整体稳定性、问题为主 并注重适用性和耐久性问题 包括工程事故处理或满足技术改造,增产增容的需要以及抗震加固、还有一部分为维持或延长工作寿命。需要解决安全性和耐久性问题等、以确保工业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本条规定了既有钢结构建筑需要开展鉴定工作的情况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