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建、构。筑物 施工工地清洁维护8、3 1 本条规定了城市建、构.筑物清洗或粉饰作业频次要求、8.3.2.本条规定了建构,筑物清洗或粉饰作业要求,1,本款规定了建.构,筑物外表面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的要求.对建,构.筑物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若改变原建、构.筑物色调.造型或建筑设计风格的,应先依照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申报批准后再进行,2、清洗维护材料的性能应符合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168.的要求、并应优先采用环保型材料,8,3,3.本条规定了城市临街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挡的要求,围挡包括围墙 围栏等。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2013。施工工地应采用硬质围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一般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8 3。4,本条规定了城市施工工地各类工程车辆清洁要求 施工工地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在运输车辆,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和泥浆运输车。出工地前对其进行清洗.以确保净车出场、为保障运输途中无抛撒滴漏 渣土运输车采用机械密闭车厢盖或篷盖等进行遮盖.车厢的后厢板与厢体间应有密封措施、泥浆运输车宜采用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