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建.构,筑物,施工工地清洁维护8.3,1,本条规定了城市建,构,筑物清洗或粉饰作业频次要求。8,3 2,本条规定了建构.筑物清洗或粉饰作业要求 1.本款规定了建,构,筑物外表面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的要求.对建,构 筑物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若改变原建。构.筑物色调。造型或建筑设计风格的,应先依照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申报批准后再进行,2.清洗维护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的要求,并应优先采用环保型材料。8。3 3 本条规定了城市临街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围挡的要求.围挡包括围墙.围栏等。参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011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施工工地应采用硬质围挡 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一般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8.3、4,本条规定了城市施工工地各类工程车辆清洁要求、施工工地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在运输车辆.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和泥浆运输车。出工地前对其进行清洗,以确保净车出场.为保障运输途中无抛撒滴漏,渣土运输车采用机械密闭车厢盖或篷盖等进行遮盖 车厢的后厢板与厢体间应有密封措施 泥浆运输车宜采用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