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清洁维护8.1,一般规定8.1.1 本条提出了进行市容环境清洁维护的目标。并明确了清洁维护的对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 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等规定.对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提出了要求 本规范市容环境清洁维护的对象包括建 构。筑物 道路,园林绿化,垃圾收运设施,广告招牌与标识 照明、公共场所、水域,居住区、施工工地等。公共厕所清洁维护内容纳入公共厕所通用规范、设置在道路及两侧、室外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通信.邮政 消防 生活服务,文体休闲等设施的清洁维护内容纳入道路清洁维护章节。8 1,2,本条规定了市容环境清洁维护过程中二次污染控制、公众利益维护的总体性能要求,清洁维护是维护市容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作业过程不应影响城乡环境 不应影响被清洁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不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8 1 3,本条规定了市容环境清洁维护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并采取具体措施,如重大活动造成道路清扫保洁量和垃圾清运量的增加.在气候环境突变时易造成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倒塌.坠落事故等.特殊时期包括疫情期,水生植物爆发期 地震灾后期等特殊时间段、为保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并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需对各种情况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判。并提出应对该情况的清洁维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