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排水系统6。2,1、居住建筑给水系统应根据节能 节水,卫生 安全等因素和当地政府对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进行设计 6 2。2 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和当地主管部门对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等合理确定 6、2。3.市政管网供水压力和水量充足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6 2 4 市政管网供水压力.水量不能满足居住建筑供水要求时,其供水系统应设置二次加压设施,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结合市政条件,小区规模,建筑高度 建筑物的分布。供水安全.节约能耗。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加压站数量.规模。压力和供水方式.2.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3,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4,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5、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 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6.2,5,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 优选高效率水泵且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6,2,6,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用水负荷中心部位。条件许可时.水泵吸水池.箱 的设置位置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尽量高位设置。6,2、7。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6,2.8.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清洗时排出的废水.溢水宜排至中水,雨水调节池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