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排水系统6,2,1.居住建筑给水系统应根据节能,节水 卫生 安全等因素和当地政府对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进行设计 6,2 2、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和当地主管部门对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等合理确定 6。2,3。市政管网供水压力和水量充足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6。2 4,市政管网供水压力、水量不能满足居住建筑供水要求时。其供水系统应设置二次加压设施 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结合市政条件、小区规模。建筑高度 建筑物的分布.供水安全.节约能耗、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加压站数量.规模。压力和供水方式.2.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3、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 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4 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 35MPa 5。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6。2、5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优选高效率水泵且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6、2,6 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用水负荷中心部位。条件许可时 水泵吸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尽量高位设置、6.2 7.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 6、2,8 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清洗时排出的废水 溢水宜排至中水.雨水调节池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