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给水排水系统6.2 1。居住建筑给水系统应根据节能,节水、卫生。安全等因素和当地政府对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进行设计,6,2、2。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和当地主管部门对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等合理确定、6,2,3,市政管网供水压力和水量充足时,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6.2,4.市政管网供水压力、水量不能满足居住建筑供水要求时、其供水系统应设置二次加压设施,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结合市政条件 小区规模。建筑高度 建筑物的分布、供水安全.节约能耗.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加压站数量,规模 压力和供水方式.2、各加压供水分区宜分别设置加压泵,不宜采用减压阀分区,3.当生活给水系统分区供水时.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当设有集中热水系统时 分区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 55MPa 4,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5,生活给水系统用水点处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20MPa。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6,2.5.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选择和配置供水加压泵,优选高效率水泵且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给水泵的效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1976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6、2,6 水泵房宜设置在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用水负荷中心部位.条件许可时。水泵吸水池,箱。的设置位置宜减少与用水点的高差,尽量高位设置,6,2,7.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宜采用重力流直接排入室外管网、6.2,8、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给水调节水池或水箱清洗时排出的废水、溢水宜排至中水.雨水调节池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