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有顶步行街.有顶步行街.含步行街首层地面。二层及以上连廊,回廊区域。以下简称,步行街,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同时 还应做到以下几点。1、步行街、首层与地下层之间不应设置中庭、自动扶梯等上下连通的开口、首层地面至顶棚下檐的净高不应超过24m。2,与,步行街,贴邻超过300m2的商业用房,与。有顶步行街 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连通。步行街,的单个开口部位宽度不应大于9m。应设置与、步行街 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不能利用、步行街、进行疏散 疏散距离应按大开间商业考虑,不超过300m2的商业用房任一点至房间疏散门的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5,17条第3款的规定.3,当建筑局部突出物或相邻建筑的外墙高于,步行街.顶棚部分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屋面板时.步行街 顶棚与上述外墙距离不限、当上述外墙高于,步行街,顶棚部分设置门窗洞口时 步行街 顶棚与上述外墙距离不小于6m,排烟口与上述外墙距离不小于9m。4,步行街。含两端楼板和屋顶.各层开口应上下对应并均匀布置、楼板开口最狭处宽度不应小于9m。局部自动扶梯可除外 连廊宽度不应大于6m,步行街,应按商业营业厅要求计算疏散人数,5、步行街。的长度不应超过300m 步行街.的长度按。步行街,中心线计算,步行街地面面积.是指.步行街,与两侧商铺外墙的分隔线以内的区域。6.地上二层及以上层回廊,连廊部分的人员疏散可直接。或利用前室,通至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在首层可利用扩大前室或扩大楼梯间。扩大前室或扩大楼梯间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隔墙分隔,通至,步行街,且疏散楼梯、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至 步行街.的距离不得超过15m.7、步行街 首层地面及各层连廊,回廊可利用、步行街.的自然排烟窗进行排烟、与,步行街,相邻的商业用房应设置独立的排烟设施,各层,步行街.的回廊,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步行街,内应设置室内消火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