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2 1 消防车道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2 1、1.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 1,2条及第7.1,3条规定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的建筑,其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不应大于30m、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60m.对于其余建筑,其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距离最不利防火分区、住宅的最不利单元,的主要出入口不应大于80m,贴邻建筑的5m范围内不应布置架空线路,高度大于5m的高大乔木.行道树等影响消防救援的障碍物,附图2、1、1,2.1,2.高层,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应分别不小于12m,9m。可采用作图法画出一条满足转弯半径的4m宽消防车道进行校核,附图2 1。2.2、1 3,消防车能够利用的不规则的场地,可为丁字形,Y字型等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的场地、从交叉点起算的车道长度不应小于12m.可以作为消防回车场地 附图2。1。3。2.1,4。住宅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18m时 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4。2 1。5,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采用硬质铺装面层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采用明显标识。消防车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应按第2 1、11条执行。2,1,6.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对应.应当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连接登高操作场地的消防车道。其长度不应少于建筑一个长边或周长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连续布置.2,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确有困难时。可不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间隔不应大于30m.附图2,1 6,2。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可按照住宅各个单元连续布置 3。住宅建筑端头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 总高度.建筑层高之和。不超过7 8m的变配电房等时.当其与住宅的交接部位长度不大于10m且消防车登高可到达至该单元的楼梯间或每户时.该住宅可视作满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求 附图2、1,6,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回车场要求时、可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2 1 7、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含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50m以下公共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两侧15m范围 应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入口可为通往楼梯间的门厅、走道,2 1 8。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应能满足消防登高车可以保护到居住建筑的每个单元和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需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一侧的每个消防救援口、2.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 2.2 条第1款规定的,车库出入口,不包括非机动车出入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登高操作面的建筑外墙之间不应设置汽车库,坡道.出入口.当设有在建筑投影范围内的汽车库,坡道.出入口时,建筑外墙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距离不应小于6m,用于汽车疏散且不应影响消防车的通行,汽车库、坡道。出入口两侧应设置长度不小于6m的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汽车库坡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库坡道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挡烟垂壁,附图2 1,9、2。1,10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 应征得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 可为规划 建设 城管,交通,绿化等部门 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大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2,1 11,消防车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场地内的消防车道应设置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并符合下列规定,1,在消防车道两侧的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2,无侧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cm.线宽15cm,3.消防车道沿途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 不得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划线重叠,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 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黄色方框线长宽不小于2m,1 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标识间隔距离、可结合小区消防车道实际情况设置.但应保持视觉连续。无视觉盲区。4.场地内的消防车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cm,内部网格线宽10cm。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禁停标线长宽不小于2m,1,5m 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5、场地内的消防车道出入口处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警示标牌长宽不小于1m 0 6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5、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底边离地高度不低于2 0m.6、住宅区内实行人车分流的区域。可仅按第5款设置警示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