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 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 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 3096,93和GB 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