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 发布2008 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 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 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GB。3096。93和GB.T 14623 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