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 standard for,roiseGB。3096 20082008.08,19、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 第45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 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 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 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