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 standard,for,roiseGB,3096、20082008,08、19 发布2008。10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 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3096,93和GB.T,14623,93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