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 for,roiseGB 3096,20082008 08、19。发布2008,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5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废止。特此公告,2008年8月19日前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 T.14623 93,的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扩大了标准适用区域.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 将环境质量标准与测量方法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对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作了调整,提出了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的要求。本标准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3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3096。93和GB.T.14623 93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