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供暖.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9、1 一般规定9 1 1,锂离子电池工厂供暖.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对生产环境的要求.9.1,2 洁净室,区,及干燥房的气流组织应根据洁净度,露点温度以及生产工艺要求确定、9 1。3,空气调节系统划分的原则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和,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72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燥房与一般空调房间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2 露点温度差别大的干燥房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3、有洁净度要求的干燥房与无洁净度要求的干燥房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 4,正极生产车间和负极生产车间应分开设置空气调节系统.5.产尘量大的车间应设置独立的空气调节系统。并应配置粉尘处理装置。9.1 4,干燥房应进行严格的湿负荷计算 且散湿量应包括如下内容,1 人体散湿量、2。围护结构散湿量 3、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散湿量.4 工艺过程的散湿量,5.各种潮湿表面的散湿量。6,渗透空气带入的湿量.7 新风带入的湿量.9,1.5,干燥房与周围的空间应保持一定的静压差。静压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露点的干燥房之间的静压差不宜小于5Pa、2.干燥房与一般空调房间的静压差不应小于5Pa。3,干燥房与室外的静压差应大于10Pa、9.1 6,干燥房的通风、排烟.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穿越干燥房隔墙.吊顶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风口与吊顶之间应采取密闭措施.2。风管与隔墙。吊顶间应采取密闭措施,3.排烟管在穿越隔墙.吊顶处应设置电动密闭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