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机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抗震防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重要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按照中央办公厅督查室。习近平总书记唐山考察首次回访调研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等国家。省有关文件.以及和良辉副省长在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省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我省地震多发的特点。结合我省部分既有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实际和近期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高城乡抗震防灾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把握抗震工作形势、找准薄弱环节 一 认清抗震严峻形势.云南省位于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带东侧。以贯穿滇中及滇东北的小江断裂带为代表的活动断裂带共有227条。全省近一半的国土面积处于国家和省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 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 地震基本烈度在7度及以上国土面积占全省91 12。8度及以上的占47,55,是我国破坏性地震较多 受灾特别频繁和严重的地区之一。地震灾害频发成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实际问题、做好抗震防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二.找准抗震薄弱环节.受社会经济发展制约、全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基础薄弱、主要问题,一是城乡抗震设施建设数量不足 布局不平衡.二是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滞后 三是城镇不满足抗震设防标准或未进行抗震设防的老旧建筑存量大且底数不清,四是新建工程量大面广 抗震设防涉及环节多.任务重,抗震防灾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不适应我省严峻的抗震防灾形势.特别是减隔震建筑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水平和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水平有待提高.五是供排水,燃气、桥梁,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抗震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二,推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明确要提高城镇规划中抗震防灾专项要求,构建具有良好防灾功能的城镇布局。各地要严格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未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县,市.区,要以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高烈度区为重点 分批推进编制工作,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全省所有县.市、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编制的要抓紧推进工作进度、技术性审查合格后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已批准实施的应按时公布并加强规划实施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划落地执行,同时。结合城市发展变化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及时修订。三。强化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注重全过程监管,一,科学选址.严把规划,新建工程选址要符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并优先选择抗震有利地段,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危险易发区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破坏效应的有效抗震措施。对危险地段 严禁建造抗震设防类别为甲,乙类的建筑,不应建造丙类建筑,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在核发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时。要认真审核抗震防灾有关要求.特别是震后承担抗震救灾功能的医院 应急指挥中心、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和设施以及人口密集场所是否符合抗震防灾规划要求进行严格把关.二、强化勘察设计。加强审查把关,勘察单位要确保工程勘察资料准确、可靠.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场地抗震评价等成果资料负责,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等抗震设防标准 并在设计文件中对减隔震装置、抗震支吊架等抗震装置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施工安装,工程维护等提出技术要求,设计单位应切实提高减隔震设计能力 减隔震设计相关参数设置和设计分析模型应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严禁采用设置与真实受力情况不符的边界条件等弄虚作假手段,采用减隔震设计的建筑工程、其抗震性能应有显著提高,改建,扩建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满足现行抗震设计标准要求 严格新建及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论证制度.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规定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规定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的市政工程必须依法进行审查 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要严把抗震关.对不执行或不满足抗震设计标准规范 特别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以及不按法定要求进行抗震专项审查。论证或未落实审查.论证意见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通过 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施工图审查时应加强对减隔震建筑工程设计分析模型和计算过程的复核,严控设计过程中数据合理性和准确性、三。严格检验检测,确保抗震装置质量。应用于建设工程的减隔震装置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检验、且应有唯一性标识.使其在生产流通使用中具有质量可追溯性,减隔震装置生产企业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对检测不合格的减隔震装置进行永久性标注.并将有关信息实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本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隔震减震装置.抗震支吊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同时进行见证检验,无合格型式检验报告、无合格第三方检验报告及见证检验不合格的减隔震装置,严禁用于建筑工程。四。严格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抗震要求严格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法加强监督、设计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向建设 施工单位充分说明设计意图,对隔震减震结构特殊的构造措施,安装要求提出质量保障措施建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并对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负责、竣工验收时应将抗震设防作为重要内容,凡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减隔震建筑工程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并作为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单独验收。施工单位对隔震减震装置施工安装及相应构造措施的质量负直接责任,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要求.重点做好预埋件留设 施工安装精度和隔离缝等相关特殊构造措施的质量控制、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减隔震等抗震装置.五。加强日常监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化新建及改建,扩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省内外知名专家力量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不断加强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市政设施运营单位或者受委托的单位应当对减隔震装置等抗震设施及构造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不得随意损坏抗震装置。不得随意改动,阻塞隔离缝等构造措施。四,摸清抗震隐患、做好抗震加固、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 十三五 规划 等要求、结合我省严峻的地震形势.以及城镇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不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既有老旧建筑存量大且底数不清的实际,各地要本着.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 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及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一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地要将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性能排查列入工作日程 争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社会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社会技术力量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对排查鉴定的危房和市政工程逐一登记、制图做表,建立台账 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同时,建立抗震安全隐患报告平台,积极宣传动员群众自查上报抗震不达标的建筑及市政工程、通过专业排查鉴定与群众自查上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开展抗震性能排查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老旧房屋 市政设施抗震性能排查鉴定工作,排查鉴定工作应突出重点 兼顾全面.以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高烈度设防区.新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烈度提高区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医院。商场,商业建筑、写字办公楼、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管道。场站,城市桥梁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或可能影响抗震救灾.避难疏散的老旧建筑和设施.以及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89.颁布实施前建设的建筑工程。使用三十年以上的桥梁。地下管道等为优先排查鉴定对象.兼顾辖区范围内所有未进行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不满足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加固改造、各地应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有计划推进抗震加固改造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排查鉴定结果及时告知产权人或管理使用单位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标识鉴定结果 对于抗震不达标的建筑及市政工程设施应督促产权人或管理使用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进行抗震加固、未加固前应限制使用、排查鉴定为须抗震加固改造的城镇危房 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和相关政策的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改造.对确需居住但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应加强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办法,通过争取财政补贴,市场化等方式.统筹推进抗震加固改造,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抗震加固相关手续,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把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要加强统筹协调,多渠道多方位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使各项抗震防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部门 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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