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根据.毕节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扬尘治理2018至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一,攻坚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装配式建筑达到10。以上.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 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砂石矿山实现,六个百分百 目标 即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 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所有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二、主要任务、一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引导各类园区 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从2018年10月1日起、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低于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 全面加强扬尘防治设施建设,在建施工工地必须自行安装雾炮机,外架。塔吊等喷淋系统,根据既有的降尘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雾炮机.喷淋系统和空气监测仪器的智能化联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七星关区,纳雍县 金海湖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 2018年底前 完成其余县.自治县。区 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 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路面改造硬化,对建成区内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及时修复、对城乡结合部连接市政道路的泥土路路口进行改造硬化。防止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 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 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超载超限,严禁沿途丢弃。遗撒 垃圾运输车辆要进行密闭化运输 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对主干道和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力度,强化主次干道洒水降尘作业措施,加大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 中央隔离带 人行护栏等的清洗频次.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 时时保持路面洁净、2018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019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2020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 加强矿山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按照 快速出击 露头就打。的要求,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强化扬尘控制措施,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区域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同时对破碎.生产 运输。装卸环节全封闭作业 并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做到矿区无扬尘 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设施、封闭作业,安装监控的矿山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8年底,城区周边砂石矿山防尘设施100.安装使用,2019年底.所有砂石矿山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 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 2020年底,实现所有砂石矿山开采.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牵头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 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自治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执行有关规定 落实分类管理。对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规划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牵头进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全面加强现场扬尘治理督促检查 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坚决制止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各县。自治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部门力量 形成联动机制,切实落实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 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治理责任,对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环保、住建.国土,规划,交管等部门成立扬尘治理联合督查组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机制。负责对各县 自治县.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县 自治县.区.和部门 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追责问责 四 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 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 多形式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扬尘防治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扬尘治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宣传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