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根据,毕节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扬尘治理2018至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一.攻坚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装配式建筑达到10。以上、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施工工地100 围挡 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 砂石矿山实现。六个百分百,目标 即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所有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 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 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从2018年10月1日起 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 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低于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 全面加强扬尘防治设施建设,在建施工工地必须自行安装雾炮机、外架,塔吊等喷淋系统、根据既有的降尘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雾炮机.喷淋系统和空气监测仪器的智能化联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七星关区。纳雍县 金海湖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县。自治县,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路面改造硬化,对建成区内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及时修复、对城乡结合部连接市政道路的泥土路路口进行改造硬化、防止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超载超限,严禁沿途丢弃,遗撒,垃圾运输车辆要进行密闭化运输,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对主干道和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力度 强化主次干道洒水降尘作业措施、加大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中央隔离带 人行护栏等的清洗频次。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时时保持路面洁净。2018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019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2020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加强矿山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按照,快速出击。露头就打.的要求、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强化扬尘控制措施 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区域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同时对破碎 生产。运输、装卸环节全封闭作业。并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做到矿区无扬尘,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设施,封闭作业 安装监控的矿山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18年底、城区周边砂石矿山防尘设施100.安装使用.2019年底,所有砂石矿山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2020年底.实现所有砂石矿山开采,破碎,生产 运输,装卸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 覆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 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 各县 自治县区 人民政府 管委会,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自治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分类管理,对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规划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牵头进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全面加强现场扬尘治理督促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坚决制止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各县,自治县 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部门力量。形成联动机制。切实落实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治理责任。对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环保 住建,国土 规划。交管等部门成立扬尘治理联合督查组,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机制,负责对各县。自治县.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县、自治县,区 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追责问责。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扬尘防治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泛宣传扬尘治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宣传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