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毕节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特制定扬尘治理2018至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一.攻坚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装配式建筑达到10,以上.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 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砂石矿山实现。六个百分百、目标。即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所有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从2018年10月1日起,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低于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全面加强扬尘防治设施建设,在建施工工地必须自行安装雾炮机。外架,塔吊等喷淋系统,根据既有的降尘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 实现雾炮机、喷淋系统和空气监测仪器的智能化联动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七星关区、纳雍县 金海湖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县、自治县。区 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路面改造硬化,对建成区内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及时修复.对城乡结合部连接市政道路的泥土路路口进行改造硬化,防止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超载超限 严禁沿途丢弃、遗撒.垃圾运输车辆要进行密闭化运输,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对主干道和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力度.强化主次干道洒水降尘作业措施,加大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中央隔离带.人行护栏等的清洗频次 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时时保持路面洁净。2018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019年底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2020年底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加强矿山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 按照.快速出击 露头就打 的要求 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强化扬尘控制措施 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区域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同时对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环节全封闭作业。并安装视频在线监控 做到矿区无扬尘,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设施 封闭作业,安装监控的矿山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8年底,城区周边砂石矿山防尘设施100,安装使用.2019年底 所有砂石矿山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 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 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2020年底,实现所有砂石矿山开采.破碎,生产 运输 装卸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 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自治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二,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分类管理。对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规划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牵头进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全面加强现场扬尘治理督促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坚决制止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 各县、自治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整合部门力量 形成联动机制,切实落实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 道路扬尘.矿山扬尘治理责任、对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环保,住建、国土、规划.交管等部门成立扬尘治理联合督查组、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机制,负责对各县.自治县、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县。自治县、区、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追责问责,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扬尘防治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扬尘治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宣传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