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根据、毕节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扬尘治理2018至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一,攻坚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装配式建筑达到10.以上,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 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 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砂石矿山实现,六个百分百,目标。即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 破碎 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所有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 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从2018年10月1日起 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 货币化安置的除外 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 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 不低于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全面加强扬尘防治设施建设,在建施工工地必须自行安装雾炮机、外架、塔吊等喷淋系统。根据既有的降尘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雾炮机、喷淋系统和空气监测仪器的智能化联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七星关区、纳雍县、金海湖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县 自治县,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路面改造硬化 对建成区内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及时修复 对城乡结合部连接市政道路的泥土路路口进行改造硬化.防止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 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装载适量 覆盖严密.不超载超限。严禁沿途丢弃,遗撒,垃圾运输车辆要进行密闭化运输。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加大对主干道和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力度。强化主次干道洒水降尘作业措施.加大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中央隔离带,人行护栏等的清洗频次.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 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时时保持路面洁净 2018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019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2020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矿山扬尘治理 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按照.快速出击 露头就打。的要求。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强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强化扬尘控制措施.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区域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同时对破碎、生产。运输 装卸环节全封闭作业 并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做到矿区无扬尘。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设施、封闭作业.安装监控的矿山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018年底,城区周边砂石矿山防尘设施100。安装使用。2019年底,所有砂石矿山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2020年底,实现所有砂石矿山开采,破碎,生产 运输。装卸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 覆盖。牵头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 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自治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 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二、强化责任落实 坚决执行有关规定 落实分类管理。对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 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规划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牵头进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全面加强现场扬尘治理督促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坚决制止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各县,自治县.区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部门力量.形成联动机制。切实落实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 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治理责任 对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环保,住建。国土,规划,交管等部门成立扬尘治理联合督查组。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机制。负责对各县、自治县.区 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县。自治县 区,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追责问责。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 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培训.大力宣传扬尘防治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扬尘治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宣传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