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8部分: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DB52/T 1553.8-2020
  • 贵州省经济普查数据核心元数据 DB52/T 1547-2020
  • 贵阳市违法建设查处规定 2023年
  • 贵州省岩溶洼地 开挖中心选择技术指南 DB52/T 1543-2020
  • 贵州省气候年景评估技术规范 DB52/T 1515-2020
  • 贵州省政务云 第5部分: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规范 DB52/T 1539.5-2020
  • 贵州省家庭保洁服务质量规范 DB52/T 1535-2020
  • 贵州省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 DB52/T 1551-2020
  • 贵州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评估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52/T 1548.1-2020
  • 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 2023年修正
毕节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计划、根据、毕节市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市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要求 为着力解决我市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扬尘治理2018至2020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一,攻坚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进入日常化 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装配式建筑达到10 以上,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城区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实现。六个百分之百.目标、即施工工地100 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 砂石矿山实现,六个百分百.目标。即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运输 装卸4个环节100,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所有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 积极引导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示范区及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从2018年10月1日起.建筑规模2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除外。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等建设项目、广泛采用装配式建造,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低于30.的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全面加强扬尘防治设施建设 在建施工工地必须自行安装雾炮机、外架、塔吊等喷淋系统 根据既有的降尘设施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雾炮机、喷淋系统和空气监测仪器的智能化联动。2018年10月底前 完成七星关区 纳雍县.金海湖新区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其余县.自治县.区 所有在建工地的扬尘智能化治理综合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路面改造硬化.对建成区内市政道路破损路面和人行道及时修复.对城乡结合部连接市政道路的泥土路路口进行改造硬化 防止带泥上路 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作业,车辆要保持容貌整洁 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超载超限 严禁沿途丢弃。遗撒,垃圾运输车辆要进行密闭化运输,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加大对主干道和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力度、强化主次干道洒水降尘作业措施 加大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中央隔离带 人行护栏等的清洗频次、及时对污染的路面进行保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洒水、冲洗路面、时时保持路面洁净,2018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2019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5,2020年底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各县 自治县,区 人民政府。管委会、三 加强矿山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 按照。快速出击.露头就打,的要求.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 加强矿山企业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强化扬尘控制措施.按 六个百分百 要求对扬尘区域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等措施处置,同时对破碎、生产 运输、装卸环节全封闭作业.并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做到矿区无扬尘 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设施。封闭作业、安装监控的矿山由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2018年底,城区周边砂石矿山防尘设施100、安装使用、2019年底,所有砂石矿山打孔环节100。加装除尘装置.破碎,生产 运输,装卸4个环节100 封闭并安装防尘设施.2020年底 实现所有砂石矿山开采、破碎 生产 运输,装卸环节视频在线监控100、覆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自治县 区.要成立相应的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扬尘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组,推进扬尘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二 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分类管理,对未办理土地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的在建施工工地、由规划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已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施工工地、由住建部门牵头进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全面加强现场扬尘治理督促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坚决制止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各县 自治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整合部门力量,形成联动机制 切实落实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 实施区域网格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矿山扬尘治理责任、对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环保。住建 国土,规划、交管等部门成立扬尘治理联合督查组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机制.负责对各县,自治县,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县 自治县。区,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追责问责。四 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培训,大力宣传扬尘防治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扬尘治理有关政策和要求,及时宣传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